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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必须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会议精神

时间:2014-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圆满闭幕后,香河县院积极行动坚持四个必须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一是必须领会全会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专题讲座、组织支部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研读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先行一步,切实增强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把握党的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深入系统学习,使四中全会精神覆盖到全院每一名检察人员。

二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确保推进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面对重要政治考验挺身而出,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为香河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必须运用法治思维。检察干警要敬法、守法、护法,带头善用法治思维,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展开法律监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证据审查关、事实认定关和法律适用关,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各种问题。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以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检察机制,促进提升检察工作法治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四是必须践行全会要求。引导全院检察干警围绕各项检察职能,积极践行全会部署。结合办案实际,强化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为立法机关提供参考。强化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坚持办案责任过错追究机制,促进规范执法。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持续聚焦“四风”问题,引导检察人员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以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