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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河长+检察长”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 筑牢京津冀绿色生态保护屏障

时间:2024-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充分实现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监督和水务执法部门依法治水管水的深度融合,构建“河长+检察长”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筑牢京津冀绿色生态保护屏障3月20日下午,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三河市、香河县、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宝坻区五地检察机关和水务执法部门在河北省香河县检察院召开了“河长+检察长”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工作会议。

本次会议特邀廊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崇波和香河县副县长张显民参会,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国学主持会议。

会上,副县长张显民致欢迎词,张显民提出,希望五地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系统合作,以务实有力的举措切实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携手共建生态保护屏障,将五地跨区域保护机制打造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优秀典范,让美丽河湖释放更多生态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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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由五地参会领导介绍相关工作经验,各方就“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中遇到的问题河流治理保护中存在的难题进行分析交流,并探讨如何做好“检察+行政”、“司法+执法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增强公益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解决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领域相关问题随后,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跨区域“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

最后,廊坊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崇波发表讲话,指明了会签机制的重要意义,阐述了廊坊检察机关在推进区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也对利用好协作机制,推动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的发展提出了三点倡议:一是深化业务交流,共同推进流域协同治理;二是努力办成一批跨区域一体化协作的公益诉讼精品案件;三是做好流域内水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打造大三香通宝“河长+检察长”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品牌。

下一步,五地检察机关和水务执法部门将坚持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共同维护京津冀河湖系统水生态系统整体环境为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生态河、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