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香河县检察院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案件优先办理、联动保护、跟踪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积极参与环境污染治理,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建立环境污染案件优先办理工作机制。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检察院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提出具体引导取证等建议。为案件进入审查批捕环节后准确、快速办理奠定了基础。加强捕诉衔接,开辟环境污染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由分管领导挂牌督办,依法快捕快诉,其实维护群众生态权益。
二是建立环境污染案件联合互动办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检察建议促使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健全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制度,对于办案过程中涉及的专业问题,及时与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沟通研讨,努力达成共识。
三是建立环境污染案件跟踪督促监督机制。强化对涉及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律监督,建立违法排污企业档案,督促相关部门跟踪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预防污染事件再次发生。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环保法制宣传,联合环保、水务等部门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促进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增强监管的能动性、企业增强防污治污的主动性。
(通讯员 李志超 李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