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自己的门,管好家里的人,做一道清廉的菜,煲一道节俭的汤,过一个安心的节。请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过一个廉洁、快乐的五一节!(香河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五一假期前我院干警每人都收到了这样一条微信,微信虽寥寥数语,既是祝福也是警示。它如同一缕春风,既表达了纪检组的温馨提醒与细微关爱,又营造了廉洁的节日氛围。这一方式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也得到了我院干警的认同,干警们纷纷表示:廉政微信是一份很实用的‘醒脑药’!
今后,我院将继续利用微信平台,定期和不定期发送廉政微信,将廉洁从检教育融入干警的日常生活、工作中,提醒干警严把人情关、社交关,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真正做到廉政教育常抓不懈,让廉政意识常驻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