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公务用车预算为4.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0.48万元;公务接待费6.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0.01万元;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国有资产信息说明
我单位上年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为1520.84万元,本年度拟购置检察业务装备49万元,改扩建检察服务大厅100万元。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其他事项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