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廊坊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赵健同志一行就办公用房及纪律作风整顿开展情况到香河县院督导检查。
首先,督察组对该院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做了详细的记录,要求该院对反贪、反读、预防等部门转隶后所腾空的办公用房进行详细登记并封存。督察组强调,香河县院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配备办公用房,严禁超标使用,严禁擅自改变用途。
随后,督察组详细检查了该院干警在岗在位、学习考勤等情况,与院纪检负责人深入交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督察组对该院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香河县院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执纪问责,不断健全和完善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