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1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推进会,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高检院、省院、市院的最近指示精神,贯彻落实9月28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推进会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的指示精神,我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振华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升级加力,确保督导反馈意见如期全面高质量整改落实到位。
第二、进一步深入摸排线索。认真开展“再回头”,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各类案件全面清查摸排线索,开展倒查、自查和互查、抽查,从中查找有无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扩大线索来源,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斗争深入开展。
第三、加大提前介入的力度和范围。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要及时主动或者以受邀的方式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夯实根基。
第四、加大审讯力度。确保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法律的惩处。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绝不姑息。
第五、依法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时间,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绝不在检察环节发生梗塞拖延。
第六、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此次专项斗争进行宣传。深入宣传党和政府以及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指证涉黑涉恶、宗族恶势力及基层干部违法等问题,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