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华同志、副检察长曹宏艳同志应邀列些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四起再审案件发表意见。会议由县法院院长刘君同志主持。
刘振华检察长对县法院邀请列席审判委员会表示感谢。他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检察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确保司法公正、实现审判监督方式多元化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相互沟通协作的重要平台。通过列席审委会,可以总结司法经验,找出办案过程中的不足,促进相互学习和借鉴,达到取长补短的效果。
通过此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县检察院、县法院就适当扩大列席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范围、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的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等达成多项共识,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