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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助推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践行好检察监督新担当

时间:2021-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自“筑平安勇担当、护发展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深刻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主题实践活动各项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国学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香河县院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通过召开党组会、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对活动进行部署与推进。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严格执法、能动司法、深化服务促检察履职,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以检察新作为服务保障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严格执法:香河县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大力提升履职服务水平,全力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发展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为建设高水平的平安香河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7月,蒋某某通过网络即时通讯工具“隔空”对儿童实施猥亵一案被移送香河县院审查起诉。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认真研读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确认蒋某某的猥亵行为虽是通过社交网络实施,但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于是,香河县院以猥亵儿童罪对蒋某某提起公诉,被告人蒋某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香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能动司法:香河县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公正司法理念,将“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真正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案子的每一个环节当中,把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2021年4月,香河县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该院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刘某某涉嫌诈骗罪证据不足,没有就案办案,不是不诉了之,而是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延伸办案触角,主动组织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协商,经过多次的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案件结束后,该院收到了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两面锦旗,上书“人民检察官,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

深化服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主题。在为民办实事实践中,香河县院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监督理念,内置于心,外见于行,用心用情用力办好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和操心事。2021年8月,香河县院接到重庆市万州区刘律师的电话申请异地阅卷。该院第一时间与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双方就律师申请材料审核、传输阅卷材料安全、便捷传输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商榷。香河县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审核“一书一函”(律师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并受理刘律师的网上预约申请,同时完成电子卷宗制作和加密工作,通过机要邮寄到万州区人民检察院。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实体审核律师身份后向律师移交卷宗光盘。整个过程,两地检察院配合顺畅,高质高效完成了跨省异地阅卷工作。

守正笃实,久久为功。2021年的下半场,香河县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等工作,推动检察监督与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检察监督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把监督有机融合在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以严格执法、能动司法,深化服务践行检察监督,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感,为服务“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