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更好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香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公益诉讼对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加强司法监督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大意义,把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加以谋划、推进,促进国家治理能力、治理水平现代化。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核心保障作用,切实担负起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责。
《意见》强调,各行政机关要切实发挥保护公益主要承担者的作用,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促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各行政机关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要强化政治意识,支持和配合好公益诉讼工作。要充分尊重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提起公益诉讼权利。
《意见》强调,强化保障形成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合力。县委推动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排除不当干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报告,强力推动法律实施;县政府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保障力度;同时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公益诉讼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