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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5-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 1 30 日在香河县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会议上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振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检”(1)总体工作布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为香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案件4件9人,提起公诉3件4人。保障企业创新发展,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3人。以高检院出台的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2)等系列举措为指引,主动非公企业沟通联系,了解企业对司法服务的需求,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深入推进平安香河建设。全年共批准逮捕类刑事案件174件221人,提起公诉257件301人。推进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决定不批捕17件28人,不起诉15件25人防止和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周密部署“两会”、十九大等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访71人次,继续保持涉检涉诉进京赴省“零上访”。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专项监督,严厉打击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批准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5件6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3件5人。

  二、加大惩防力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本地案件与上级交办案件并重,全年共立案侦查贪贿案件4件12人。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查办扶贫惠农领域案件2件6人。查办最高检层级指定的厅局级干部受贿案1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千余万元。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3人,净化了政务环境。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针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8件,真正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咨询,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等举办预防宣讲16次。推动建立行业廉洁准入机制和社会诚信体系,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88次。

  三、增强法律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9人,监督撤案8件10人,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罪3条,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8件。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处罚案件30件。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违反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9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2件;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案件18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3)案件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案件15件。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5次,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案件4件。把财产刑执行监督纳入检察监督的日常工作,全年共建立财产刑执行档案207份。

四、规范司法执法行为稳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诚恳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评议。深化检务公开,实时发布检察动态信息897条,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916件,重要案件信息25件,生效法律文书345件。

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全面推进基层院“八化”(4)建设,坚持把执法规范化作为核心要求,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和风险防控预警,评查案件卷宗213册,发现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15处,发出流程监控预警通知35次。积极推进科技强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对办案区域和档案室进行了改造升级,加大了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夯实了检察工作发展根基,进一步促进了执法规范化。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5)重点抓好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体制改革,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把谁办案谁负责落到实处。19名员额制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形成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责任体系,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五、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6)试点工作。落实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伍,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6次、民主生活会2次、支部党员大会5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升国旗唱国歌、向宪法宣誓等活动,打造忠诚、担当、公正、文明、廉洁的检察官队伍。 

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注重人才培养,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36次。对标先进,查漏补缺,组织干警到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参观见学,到省、市院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的业务素养和执法能力。

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落实财务管理、公车使用、办公用房等各项规章制度。以“一问责八清理”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开展检务督察12次,提出督察意见18条。杜绝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发生。

各位代表,2017年,县检察院先后荣获“优秀领导班子”、“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19人受到上级表彰,6人被授予“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法律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队伍建设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尽职履责,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主动作为,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结合检察职能,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加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抓好检察环节化访维稳工作。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全面落实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围绕经济发展,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局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联系,增强打击合力,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区域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法治化的市场秩序逐步建立,企业来香河创业的信心日益增强,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检察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的监督。稳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不断拓展检察监督新途径,全面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

四、推进各项改革,努力营造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以改革促公正、提效率、增活力。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各层级职责权限,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介入、诉中主导作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扎实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活动,不断深化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检察监督的每个环节都能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履职环境。坚持政治建检,巩固两学一做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综合运用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素能考评等方式,不断提高检察人员专业化能力与水平。坚定不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党组的引领示范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事争一流,用行动诠释忠诚,用责任书写担当。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新的使命和担当!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奋发作为,不断推动香河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名词解释

 

1.五检(第1页第12行):即政治建、业务立、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

2.18条意见(见报告第2页第3行):为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履行察职能,充分发挥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最高检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共6个部分18条。

3.行政公益诉讼(见报告第3页第16行):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4.“八化”建设(见报告第4页第9行):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5.司法体制改革(见报告第4页第16行):指国家司法机关和

国家司法制度,在宪法规定的司法体制基本框架内,实现自我创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司法体

系和司法制度。

6.监察体制改革(见报告第5页第4行):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监察委员会,为监督执法机关,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