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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7日在香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国学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筑平安勇担当、护发展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和“弘扬运河通航精神”大讨论活动,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检察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持续深化社会治理,推进平安香河建设有成效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批捕225人,起诉468人。深入参与“断卡”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批捕47人,起诉58人,有力遏制电信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坚决打赢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攻坚战,批捕40人,起诉52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发挥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作用,接受法律咨询268件次,妥善处置信访积案19件,受理群众信访47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性作用,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6件,助力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完善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轻微刑事案件不捕不诉率,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不捕率25%,不诉率15.06%,变更强制措施13人。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情况,当好“法治参谋”。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120余人次担任听证员,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24次,文庙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听证案例”。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人,起诉9人,坚决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秉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开展亲职教育、心理疏导、帮教等94次,不捕不诉率100%。纠正监护失职行为,督促监护人更好履职,发送“督促监护令”6份。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等9人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受众师生达8000余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市排名第一。

  二、主动融入全县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担当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切实当好民营企业发展的“守护者”,批捕非法经营等破环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人,起诉28人。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对涉案企业综合考量,依法不诉6人。开展非公企业走访大调研,登门问需,推动民营企业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使其充分认识到保护不是放纵,保护不是袒护。

  紧扣民心增进民生福祉。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向12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100%和400%。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2人,起诉13人,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降低“案-件比”,减少150余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平均办案时间从70天缩短至37天。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自身防控同时,下沉社区协助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参与社区值班值守、流调等联防联控工作,诠释检察为民的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以司法强制力保障防疫工作稳步推进,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精耕检察主责主业,履行法律监督使命有作为

  巩固刑事检察优势。受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共550件836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7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审判活动违法21件,自行补充侦查56件,列席审判委员会3件次。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体责任,适用率92.79%,量刑建议采纳率95.30%。第一检察部被廊坊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评为2020-2021年度廊坊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对被监督部门提出纠正违法41件,全部得到纠正,监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25人。

  增强民事检察效能。加强对法院民事审判、执行程序的监督,守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案件11件。

  提升行政检察品质。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联席会、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行政部门沟通,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的李某某与某局行政征收检察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精品案例,工作做法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凝聚公益诉讼检察合力。办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关系民生民利领域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6件。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搭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益监督网。开展北运河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助力香河文庙成功挂牌,为北运河通航贡献检察力量。

  四、自觉对标时代要求,推动检察事业发展有提升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市院报告工作。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唱响运河通航精神,进一步强作风、提效能,奋力争先,实现工作增比进位。第三党支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关键少数”,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44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16%。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相对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素能提升,分层分类开展各类培训100余期800余人次,实现从“过得去”到“过得硬”的转变,3人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在全市主动带头认领“顽瘴痼疾”,认真整改到位,获得市院领导肯定。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健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记录报告干预司法62件次,做到应报尽报。建立检察干警廉政档案,实现全员覆盖,保持了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专项监督调研,工作做法获得县领导肯定。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63条、法律文书160份,让社会各界更多更好地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听取律师意见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还不够充分,解决法律监督难、软等问题还待加力;三是队伍素质现状与检察改革后形势任务还不适应,检察官员额数量少、人员紧张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22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抓实“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一要抓牢思想引领,在政治根基上得到新夯实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时时刻刻对标对表,把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大局中、落实到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忠诚之心、担当精神、务实作风内在主动地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笃定前行。

  二要抓牢中心大局,在服务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锚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找准服务和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发力点,在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谋实策,助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香河、法治香河。

  三要抓牢执法办案,在“四大检察”上实现新跨越

  以求极致的办案标准和精神,不断优化检察业务发展质态,进一步把“谋发展”做实。抓住内设机构改革的契机,突出刑事检察专业化。从人民需求出发,加大惩治虚假诉讼力度,加大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支持力度。抓好典型引领性行政检察案件的办理,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把法律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为“治理一片”。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促进补强公益保护领域治理短板,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四要抓牢素能提升,在精神风貌上展现新气象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抓细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业绩考评管理,激发检察人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聚焦提升素质能力,深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格局孕育新机遇,新阶段展现新作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持续践行运河通航精神,激情满怀干事业、昂扬竞进当先锋,推动党的检察事业更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贡献更多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