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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24日在香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国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590件,同比上升203%,办案质效位居全市前列,先后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市青年文明号、市青年突击队等7项集体荣誉,19项工作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检察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宣传推介。

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经济发展大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开展服务保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立足检察职能,制定10项措施。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53108人。针对中国京津冀汽车零部件物流交易中心监管不到位制发检察建议,助其建章立制完善管理。

(二)聚焦国家发展战略,深化检察协同履职。加强与通州区检察院、宝坻区检察院在数字检察、刑事执行、公益诉讼等领域协作,召开6次座谈会。就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潮白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构建联合行动、信息共享、协同办案、防控处置等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发现案件线索5件,立案3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院刊发。以潮白河流域协作机制为起点,以建立跨省流域空天遥感平台为抓手,开展跨区域跨领域大协作,形成大保护格局。

(三)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守护自然资源安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重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类违法犯罪,办理刑事案件3796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行政执法+打击犯罪+生态修复三位一体法治监督体系,督促违法行为人增殖放流鱼类15000余尾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四)聚焦法治香河建设,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在县委、政法委支持下,检察建议的回复落实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发出43件检察建议,件件有回复,事事有整改。健全完善检律协作配合机制,扎实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必须有律师参与辩护的刑事案件覆盖率达100%。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765条,线下发放宣传资料71500余份。

二、牢牢树立维护稳定意识,在履职尽责中展现法治担当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助力平安香河建设。把政治忠诚体现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上,审查逮捕256317人,审查起诉531752人。依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办理涉恶案件214人,并严格落实一案一建议。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办理电信网络犯罪112153人。打击以传销方式实施的团伙暴力犯罪,以抢劫、非法拘禁等罪名批准逮捕57人。

(二)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溯源治理。接受来信来访118件,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提升司法救助质效,向20名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送国家救助金24.5万元。探索轻罪治理多元化路径,与县公安局、司法局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着力促进矛盾化解,修复社会关系,取得初步成效。

(三)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用心用情托起朝阳坚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刑事案件2749人。对罪错少年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20人次,附条件不起诉17人。强化综合履职,推进六大保护相融相促,合力筑牢安全保护防线。办理涉未成年人的医疗纠纷、履行抚养义务、网上充值等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3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常态化送法进校园,受教师生10000余人次。

三、锚定检察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部署开展刑事案件质量提升专项活动,精准发力推动案件质效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研讨交流。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回复整改率100%。按照上级院部署,分别到三河市、广阳区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参与市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出色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二)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27件。深化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违法监督,着力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100%。强化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的张某霞与吴某花等三人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等多维度进行帮扶,工作做法被《河北法制报》宣传推介。

(三)深化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9件。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办理的胡某与某局行政纠纷检察监督案,依托府检联动机制,让行政争议圆满化解。落实行刑反向衔接规定,31件违法线索反向移送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确保错当其罚。

(四)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盯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开展各领域专项监督12次,立案40件,对整改不到位行政机关坚决提起诉讼,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工作质效得到较大提升。

(五)全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邀请北京交通大学专家对公安、检察院、法院开展数字化发展同堂培训,凝聚数字香河建设强大合力。作为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试点院,在全市率先建立社区矫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与司法局、公安局会签《社区矫正数字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经验做法在省、市检察机关会议上推广。

四、深入开展专项监督,用公益诉讼重器守护绿水青山

我们聚焦四大领域,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通过行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县委书记梁宝杰二次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并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专项监督领导小组,人财物向一线倾斜,院领导分包各乡镇、河流,参与线索核实、调查取证、督促整改。二是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形式,邀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京东大鼓传承人演唱《燕赵山海多壮丽 公益检察守安全》系列曲目,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成立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和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2件,立案5件。三是构建科技赋能新生态。建成高标准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勘察、快速检测等方式助力办案,实现案源线索集中管理、智能研判辅助办案、融合通信指挥调度、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四是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围绕四大领域摸排线索57件,立案34件,相较2022年提升110%,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4900余吨,水域面积16800平米。工作做法获得省、市院主要领导肯定。

五、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铸忠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常态化抓实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向党委、人大主动汇报41次。以纪律作风为保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填报171次。

(二)驰而不息抓管理、提素能。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政治轮训、同堂培训、岗位练兵101次,累计培训394人次。完善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建立更科学的评价管理体系。积极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建设院内图书室,储备图书2000余册。精心打造香检课堂,让干警走上讲台,已开展30期。与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召开刑事工作交流座谈会,丰富法律知识,提升办案水平。

(三)持之以恒促公开、赢公信。建设检察文化长廊,展示检察机关良好精神风貌。整合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与案件管理大厅,优化服务质效。接受23位驻省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收获认同和肯定。以公开赢得检察公信力,向社会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91条,接待律师阅卷238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证员等公开听证75件,力促法结”“心结一起结。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22件,提高监督精准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服务大局的精准性、系统性、实效性还需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法律监督刚性和质效尚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干警整体能力素养与新时代更高要求、人民群众更好期盼仍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难题解新题。

2024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锚定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4年,将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治罪治理并重。坚持以法治一体化服务与通州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深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

二是坚持以人民中心,以优质检察服务取信于民。强化涉及弱势群体案件的支持起诉工作,办好就业领域案件。坚持未检业务综合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坚持深化监检衔接,发挥好职务犯罪起诉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解决人民群众信访问题。

三是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把公益保护落实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上。

四是坚持夯实发展根基,着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拉高标尺在提升专业化能力上下功夫,持续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在落实数字检察战略上做文章,着力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在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上见行动,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新的一年,检察机关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持之以恒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名词释义

增殖放流:人工方法直接向海洋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或移入渔业生物的卵子、幼体或成体,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方案》部署要求,检察机关针对发现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本人或其共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七类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检察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而致暂时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办案机关提出缴纳赔偿保证金,并申请由公证机构依法提存,以此保证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制度。

综合履职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定位,综合运用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强化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

“六大保护”:是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共同构筑起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支持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受理案件范围包括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案件,保护弱势群体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支持起诉的其他案件。

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依法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通过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履行职责。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省委中心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标对表《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自20233月至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基本建成为止,围绕破坏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破坏生态资源环境领域四个方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