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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困难退役伤残军人 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时间:2021-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谢谢检察院的各位领导,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我对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特别满意。”近日,香河县检察院为司法救助申请人李某某发放了一万元救助金后,李某某再三表示感谢。

李某某因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其收取公共住房租金纠纷,向香河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收取原告公共住房租金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2012-2019年收取的公共住房租金4765元。香河县法院邀请县检察院共同化解此件行政争议案件。承办检察官在详细查阅卷宗、并进行调查核实后查明,李某某系退役六级伤残军人,生活来源为伤残抚恤金和最低家庭生活保障金,后因车祸造成眼睛残疾,又身患脑梗等多种疾病需常年治疗,并有八十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规定向其收取租金的行为合法,所收租金均已上缴国库。

承办检察官立即与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沟通、协调,促成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规定向县政府申请免除享受低保待遇的退役伤残军人公共住房租金的文件获得批复。解决李某某等一类人后续租金问题之后,又出于对李某某实际困难考虑,提出由县检察院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后就李某某与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暨司法救助)一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经听证,各位听证员一致肯定并赞扬了检察机关的做法,认为县检察院对该案件的处理既尊重了法律,又体现了人文关怀。香河县检察院在听证会结束后三日内便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李某某手中。李某某表示已经认识到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收取租金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当场表示息诉。

至此,该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案件的办理,是进一步建设现代行政争议化解矛盾新机制的生动体现,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统一融合的有益探索,也为扶贫攻坚、社会治理贡献了检察力量,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为生活困难的退役伤残军人传递了司法温暖,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