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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快速审结一起立案监督案件

时间:2023-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我院与公安机关在召开例行联席会议过程中,发现一起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涉嫌盗窃罪的立案监督线索,我院经审查,迅速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实时跟进督促办案进展。

2023年7月27日,香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2023年8月3日,香河县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2023年8月9日,本院依法向香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8月17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该案件自监督立案至宣告判决用时20天,真正做到了高质效办案,以最快的速度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

今后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全面筛查监督线索、精准开展法律监督,做到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有序衔接、高效衔接,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