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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检察院“严把三关”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时间:2014-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严把“思想关”、“纪律关”、“责任关”,深入推进检察纪律作风建设,有力地存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抓学习严把思想关。把武装头脑、坚强党性作为根本点,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行为禁令》等一系列纪律条规,切实领会精神实质,端正指思想,改进思维方式,确保思想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职业良知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检察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良知底线,增强秉公执法的定力。

二是抓规范严把纪律关。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把纪律作风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范畴,先后出台了《工作考勤办法》、《日常工作行为规范》、《廉政奖惩规定》等一系列廉政纪律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制度建院的良好风气。强化“一岗双责”,对办案的各个环节实行跟踪监督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切实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行为,以“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纪律建设,坚决防止“破窗效应”,真正让纪律规定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抓督查严把责任关。不断创新督查模式,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在执法办案、制度落实、检容风纪、警械管理、廉政勤政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纪检监察、政治处、办公室对全院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年终评比中应用。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问责,狠刹“四风”,严惩检察队伍的害群之马,以过硬的纪律作风传递法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