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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香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九)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十一)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十三)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四)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9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性质

经费形式

1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单位

财政拨款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843.7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45万元。2019年度支出总计1893.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74万元。与 2018 年度决算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49.22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工资人数减少;支出总计减少285.6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4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3.7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58万元,占90.87%;项目支出172.92万元,占9.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8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本年收入1843.79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349.22万元,降低19%,主要是工资人数减少;本年支出1893.5万元,减少285.64万元,减少15%,主要是工资人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9%,比年初预算减少239.9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资人数减少;本年支出18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7%,比年初预算减少190.2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资人数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类)支出1650.46万元,占87.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74.75万元,占9.23%;卫生健康(类)支出25.45,占1.34%;住房保障(类)支出42.83万元,占 2.26%。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12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59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2万元,完成预算的94.43%,较预算减少0.19万元,降低5.57%,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2018年度减少0.39万元,降低12.11%,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零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零个、共零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零个、共零人/无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是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与2018年度决算持平,主要是较2018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0.19万元,降低5.57%,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较上年减少0.19万元,降低5.57%,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零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零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增持平,主要是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与2018年度决算持平,主要是较2018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0.19万元,降低5.57%,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较上年减少0.19万元,降低5.57%,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零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接待共零批次、零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是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与2018年度决算持平,主要是较2018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人民检察院视频整合系统”“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评价设计产出指标共8个,按评价等级来分有8个优;效果指标共4个,按评价等级分类4个优。将各项目得分总计除以项目数量计算出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10分,评价登记为“优”。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今年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人民检察院视频整合系统项目及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人民检察院视频整合系统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民检察院视频整合系统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20分。全年预算数为101.87万元,执行数为97.43万元,完成预算的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对看守所监区的远程监控以及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系统的优化整合。

(2)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157.3万元,执行数为117.33万元,完成预算的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一站式检务服务中心水平,建立和健全科学的工作制度。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工作管理有待加强;二是项目过程管理有待加强;三是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相关绩效管理制度,硬化预算绩效约束;二是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项目资料的审核工作;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促进了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项绩效目标指标,合理设置内容,达到了绩效考核的目的,本次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日常运行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101.01万元,增长22.31%。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65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55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6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零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零%。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与上年持平。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零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零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零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零辆,离退休干部用车零辆,其他用车零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比上年增加零套,主要是较2018年度无增减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零台(套)比上年增加零套,主要是较2018年度无增减变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2.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843.7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0

 

三、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1

 

四、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1650.46 

五、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3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七、其他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174.7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7

25.4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42.8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9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0

 

 

23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1843.79 

本年支出合计

52

1893.5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3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59.45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9.74 

 

27

 

 

55

 

总计

28

1903.23 

总计

56

1903.2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843.79

1843.7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600.75

1600.75

 

 

 

 

 

20404

检察

1600.75

1600.75

 

 

 

 

 

2040401

行政运行

1433.03

1433.03

 

 

 

 

 

2040410

检察监督

60.72

60.72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07.00

107.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4.75

174.7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4.75

174.7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0.96

60.96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13.79

113.7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5.45

25.45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5.45

25.4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5.45

25.4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2.83

42.8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2.83

42.8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2.83

42.8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893.50

1720.58

172.9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650.46

1477.55

172.92

 

 

 

20404

检察

1650.46

1477.55

172.92

 

 

 

2040401

行政运行

1477.55

1477.55

 

 

 

 

2040410

检察监督

60.72

 

60.72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12.20

 

112.2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4.75

174.7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4.75

174.7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0.96

60.96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13.79

113.7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5.45

25.45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5.45

25.4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5.45

25.4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2.83

42.8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2.83

42.8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2.83

42.8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843.7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1

 

 

 

 

3

 

三、国防支出

32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1650.46

1650.46

 

 

5

 

五、教育支出

34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174.75

174.7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8

25.45

25.4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42.83

42.8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1

 

 

 

 

23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52

 

 

 

本年收入合计

24

1843.79

本年支出合计

53

1893.50

1893.5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59.4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4

9.74

9.7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59.45

 

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56

 

 

 

 

28

 

 

57

 

 

 

总计

29

1903.23

总计

58

1903.23

1903.2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893.50

1720.58

172.9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650.46

1477.55

172.92

20404

检察

1650.46

1477.55

172.92

2040401

行政运行

1477.55

1477.55

 

2040410

检察监督

60.72

 

60.72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12.20

 

112.2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4.75

174.7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4.75

174.7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0.96

60.96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13.79

113.7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5.45

25.45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5.45

25.4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5.45

25.4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2.83

42.8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2.83

42.8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2.83

42.8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05.7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52.82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45.59

30201

  办公费

215.77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461.55

30202

  印刷费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107.27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141.43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44.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0.96

30206

  电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27.79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5.45

30208

  取暖费

14.78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18.43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97.43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73

30211

  差旅费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42.83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18.94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60.32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0.63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公务接待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114.39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117.33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4.33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4.02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2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4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6.2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1126.33

公用经费合计

594.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3.51

 

3.51

 

3.51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7

8

9

10

11

12

3.22

 

3.22

 

3.2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本部门本年度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按要求以空表列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部门本年度无相关支出情况,按要求以空表列示。


政府采购情况表

 

 

 

 

 

公开10表

编制单位: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62.99

62.99

62.99

 

 

 

货物

62.99

62.99

62.99

 

 

 

工程

 

 

 

 

 

 

服务

 

 

 

 

 

 

项目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62.65

62.65

62.65

 

 

 

货物

62.65

62.65

62.65

 

 

 

工程

 

 

 

 

 

 

服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



附件1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李颖

联系电话

8322062

评价时段

  2019年 1月  1日 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收入(万元)

预算支出(万元)

收入科目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支出科目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

2083.73

1843.79

1843.79

人员经费

1331.44

1126.33

1126.33

上级补助收入

 

 

 

日常公用经费

468.99

600.35

594.25

事业收入

 

 

 

专项公用支出

 

 

 

经营收入

 

 

 

专项项目支出

283.3

176.55

172.92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本年收入合计

2083.73

1843.79

1843.79

本年支出合计

2083.73

1903.23

1893.5

年度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任务名称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拟对应安排的重点项目  

项目完成情况

预算数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执行数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

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改建后的接待室建筑面积达700平方米,设有接待区、法律咨询区、便民服务区等功能区

 

检察服务大厅改扩建项目已于2017年11月17日在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于2018年9月份开工建设。

157.3

157.3

117.33

117.33

人民检察院视频整合系统

实现对看守所监区的远程监控以及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系统的优化整合

 

实现对看守所监区的远程监控以及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系统的优化整合

101.87

101.87

97.43

97.43

检察专网升级改造资金

依据国家保密局分级保护的相关要求,综合运用各类技术防范措施与管理措施,构筑内部网络完整、安全、可靠、可控地保密防范体系。

 

依据国家保密局分级保护的相关要求,综合运用各类技术防范措施与管理措施,构筑内部网络完整、安全、可靠、可控地保密防范体系。

62.99

62.99

25.06

25.06

冀财行【2018】80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办案经费全部用于我院办理各类案件所需的经费开支。资金使用上,确保专款专用。

 

办案经费全部用于我院办理各类案件所需的经费开支。资金使用上,确保专款专用。

34

34

33.94

33.94

综合布线系统资金

完成了检察服务大厅与检察专网等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确保检察工作正常运转。

 

 

完成了检察服务大厅与检察专网等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确保检察工作正常运转。

 

19.66

19.66

19.66

19.66

冀财行【2018】81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办案经费全部用于我院办理各类案件所需的经费开支。资金使用上,确保专款专用。

 

办案经费全部用于我院办理各类案件所需的经费开支。资金使用上,确保专款专用。

25

25

21.97

21.97

金额合计

400.82

400.82

315.39

315.39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目标值

自评

实际值

权重

数据来源

指标解释*

评分规则*

自评得分

部门管理(40分)

资金

投入

预算完成率 

≥95%

99.49%

4

部门决算报表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调整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为决算报表中本年支出决算数,调整预算数为决算报表中的本年支出调整预算数。

1.预算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预算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预算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实际值-85%)/10%*权重。

4

预算调整率

0

8.6%

4

部门决算报表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年初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1.预算调整率等于0的,得满分;

2.预算调整率增幅或降幅大于等于5%的,得0分;

3.预算调整率在0—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5%-|实际值|)/5%*权重;|实际值|为实际值的绝对值。

0

支出进度率

≥100%

75.80%

4

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部门决算报表

支付进度率=(6月末实际支付进度/6月末序时支付进度)×1/6+(9月末实际支付进度/9月末序时支付进度)×1/6+(11月末实际支付进度/11月末序时支付进度)×1/6+(12月末实际支付进度/95%)×1/2。

实际支付进度是指部门(单位)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调整预算数的比率。6月末序时支付进度=6/12;9月末序时支付进度=9/12;11月末序时支付进度=11/12;12月末序时支付进度=95%。

考察资金范围=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19年度预算资金

1.支付进度率大于或等100%的,得满分;

2.支付进度率小于或等于60%的,不得分;

3.支付进度率在60%—10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实际值-60%)/40%*权重。

1.58

“三公经费”变动率

≤0

-15.09%

4

部门决算报表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00%。

实际值小于等于0得满分,每增加1%扣权重分的10%,扣完为止。

4

结转结余变动率

≤0 

-83.62%

4

部门决算报表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实际值小于等于0得满分,每增加1%扣权重分的10%,扣完为止。

4

部门管理(40分)

财务

管理

问题资金占比

0

0.52%

4

审计报告或整改意见书中所列示金额

问题资金占比=有问题资金额/部门支出决算数。

问题资金指审计、监督巡查、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资金。

得分=(1-问题资金占比)*权重。

3.98

采购

管理

政府采购执行率

≥95%

99.46%

3

预算文本、部门决算报表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数为调整预算数;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年末决算报表中政府采购金额。

1.政府采购执行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预算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预算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实际值-85%)/10%*权重。

3

资产

管理

资产管理规范性

规范 

规范

4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系统、廊坊市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

评价要点:

1.  按照资产管理要求,是否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资产配置、处置程序是否规范,标准是否合理,处置是否及时等;

2.  按会计制度要求,是否建立资产账目,实现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3.  资产月报和年报是否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准确、完整上报;

4.资产信息系统数据是否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5.公务用车是否按照“三化”要求,及时纳入“全省一张网”平台系统管理。

一项未达标扣20%权重分,扣完为止。

4

人员

管理

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

111.76%

1

部门决算报表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实际值小于等于100%得满分,每增加1%扣权重分的10%,扣完为止。

0

信息

管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按规定公开

按规定公开

2

财政部门工作布置文件

评价要点:

1.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2.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具备要点1实际值得50%权重分,具备要点2实际值得50%权重分

2

绩效信息公开性

按规定公开

按规定公开

2

财政部门工作布置文件

评价要点:

1.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2018年度专项项目自评结果;

2.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2018年度专项项目自评结果。

具备要点1实际值得50%权重分,具备要点2实际值得50%权重分

2

部门管理(40分)

绩效

管理

绩效目标审核通过率

100%

100%

2

一上阶段申报数据、预算文本

绩效目标审核通过率=(审核通过安排预算的专项项目数/部门申报的专项项目数)×100%。

实际值为100%得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的10%,扣完为止。

2

绩效自评覆盖率

100%

100%

2

财政部门工作布置文件

绩效自评覆盖率=(部门开展2019年度专项项目自评的金额/2019年度全部专项项目金额)×100%。

得分=绩效自评覆盖率*权重。

2

部门产出(40分)

数  量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100%

100%

15

部门提供重点项目执行说明(包括本表上部分填列的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及时情况的佐证材料)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得分=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权重 。

15

质  量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100%

100%

10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工作数/实际工作数)×100%。

得分=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权重。

10

时 效

重点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

重点工作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工作数/计划完成工作数)×100%。

得分=重点工作完成及时率*权重。 

10

成 本

一般性支出压减率

>0

>0

5

财政部门工作布置文件

一般性支出压减情况按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进行计算。

实际值达到目标值要求得满分,未达要求得0分。

5

部门效果(20分)

经济

效益

各项资金使用情况

专款专用

专款专用

10

部门自行提供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除重点工作任务下对应的重点项目产生的效果外,还需关注部门的综合效果,与年度目标进行呼应。(所设指标个数不少于5个)

一、定量指标评分规则: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出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偏低造成的,按要按照偏离度适度扣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二、定性指标评分规则: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含)合理确定分值。

10

社会

效益

 

检察服务水平;检察信息化工作水平;检察业务工作开展

提高、顺利开展

提高、顺利开展

生态

效益

检察职能发挥情况

正常

正常

部门效果(20分)

满意度

受益群体满意度

≥90%

≥90%

10

问卷调查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整体工作效果的满意程度。(所设指标个数至少1个)

1.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的,得满分;

2.满意度小于或等于60%的,得0分;

3.满意度在60%—9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实际值-60%)/30%*权重

10

合 计

100

—

—

—

92.56

评价结论:

优

绩效指标完成的指标

通过项目的开展,提高办公效率、工作质量,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创造性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超标完成和尚未完成的绩效指标与目标值偏差程度

预算完成率与目标值偏差4.49%,预算调整率与目标值偏差8.6%,支出进度率与目标值偏差24.2%,“三公经费”变动率与目标值偏差15.09%,结转结余变动率与目标值偏差83.62%,问题资金占比比目标值偏差0.52%,政府采购执行率与目标值偏差4.46%,在职人员控制率与目标值偏差11.76%。

超标完成和尚未完成的绩效指标原因说明

预算完成工作更规范,2019年有人员转出,随着工作开展适时、及时支出资金,单位厉行节约,更加充分合理支配结转结余资金,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采购管理更加规范。

改进措施

1.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部门决算等的措施

在项目制定实施监管过程中重视项目预算成果,确保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对制度完善、人员管理、资产配置等的措施

加强制度完善,提高人员管理

3.其他措施

加强专业化建设

填表要求:

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所列数据填写。

2、重点工作任务对应安排的重点项目部分,重点项目选择标准:单个项目资金额为150万元以上或项目合计资金占全部项目资金金额60%以上,个数要求为占项目总数50%以上。

3、部门产出部分和部门效果部分的各项指标为必须考虑的要素,可根据部门职责、全县发展重点工作设置,应主要围绕重点项目的产出效果情况来确定核心业务指标。同时,部门效益指标部分除重点工作任务下对应的重点项目产生的效果外,还需关注部门的综合效果,与年度目标进行呼应。(所设指标个数不少于5个)

4、整体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级)划分为四个等次,“优”等次:90分(含)—100分、“良”等次:80分(含)—90分、“中”等次:60分(含)—80分、“差”等次:60分以下。

 

 


附件3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主管部门: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 11月 27日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根据《香河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委员会提出议案;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我单位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五个科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政法专项编制34人,在职人数38人,退休人数27人。

(二)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创造性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第一,服务大局更有作为。紧紧围绕县委打造美丽幸福新香河的要求,主动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守牢安全稳定底线。聚焦“三大攻坚战”持续发力,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已办理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调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完善快捕快诉机制,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第二,法律监督更加精准。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积极适应认罪认罚从宽、刑事诉讼缺席审判等制度带来的新要求,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做深做实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用好公益诉讼这一职能,严格把握诉前程序标准,努力当好公益诉讼的代表者和守护者。第三,队伍建设更加严实。以强化能力作风建设为重点,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继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对内监督规定,形成长效机制。将青年人才培养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常抓不懈,着力培养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建设新时代检察官队伍。第四,检察改革更加深入。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介入、诉中主导作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探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推动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最大限度地快速办理。

(三)当年部门(单位)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第一,检察监督。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二是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三是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四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五是办理全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六是保障办案安全,开展全县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审核等工作。第二,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涉检信访办理,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二是举报管理、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第三,检察事务管理。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一是综合业务管理,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推进检务公开。二是综合事务管理,开展全县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人民检察院视频整合系统”“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评价设计产出指标共8个,按评价等级来分有8个优;效果指标共4个,按评价等级分类4个优。将各项目得分总计除以项目数量计算出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10分,评价登记为“优”。

(五)当年部门(单位)预算及执行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083.73万元,决算数为1843.79万元;2019年度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3.73万元,决算数为18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58万元,项目支出172.92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一)部门产出情况: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项目,改建面积等于701.85平方米,工作完成率100%,质量达标率100%,工作完成及时率100%。人民检察院视频整合系统项目,系统在预算周期内保质完成,当年项目成本97.43万元。检察专网升级改造资金项目,完成了专网涉密信息系统升级,质量达标率100%,工作完成及时率100%。综合布线系统项目,完成了检察服务大厅与检察专网等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质量达标率100%,工作完成及时率100%,冀财行【2018】80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和冀财行【2018】81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项目,办案经费全部用于办理各类案件所需的经费开支。资金使用上,确保专款专用。

(二)部门效果情况:通过项目开展,提高检察服务水平和检察信息化工作水平,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和检察职能正常发挥,所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高达90%。

三、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度,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单位要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抓好工作,在项目预算制定、实施、监管过程中,重视项目预算绩效成果、确保项目预算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县财政局要求,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评价方案,对2019年度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项目的绩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绩效自评率100%。通过绩效自评,本部门在2019年度较好的完成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各个目标均按照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有效开展并按规定进行绩效信息公开。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人民检察院视频整合系统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10分)

执行率(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101.87

97.4321

10

0.96

9.6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101.87

97.4321

10

0.96

9.6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实现对看守所监区的远程监控以及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系统的优化整合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实现对看守所监区的远程监控以及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系统的优化整合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
出
指
标
(50分)

数量指标

系统数量

20

1

1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20

 

质量指标

分辨率

10

1920*1080

1920*1080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四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90%(含90%)、90-75%(含75%)、75-60%(含60%)、60-0%来记分。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进度指标

完成时间

10

1

1

10

 

 

成本指标

系统成本

10

101.87

97.4321

9.6

质保金

 

 

 

 

 

 

 

效
果
指
标
(40分)

 

效益指标

提高效率

20

提高工作效率

10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四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90%(含90%)、90-75%(含75%)、75-60%(含60%)、6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2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20

90

90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20

 

 

总分:99.2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好效果、部分达成预期指标且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四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90%(含90%)、90-75%(含75%)、75-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4.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10分)

执行率(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157.3

117.33

10

0.75

7.5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157.3

117.33

10

0.75

7.5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完成香河县人民检察院院内服务大厅的改造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服务大厅改建工程完工并验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
出
指
标
(50分)

数量指标

面积

20

701.85

701.85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20

 

质量指标

偏差

10

5

5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四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90%(含90%)、90-75%(含75%)、75-60%(含60%)、60-0%来记分。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进度指标

完成时间

10

1

1

10

 

 

成本指标

工程成本

10

157.3

117.33

7.5

尾款和质保金

 

 

 

 

 

 

 

效
果
指
标
(40分)

 

效益指标

工作开展

20

正常

正常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四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90%(含90%)、90-75%(含75%)、75-60%(含60%)、6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2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20

90

90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20

 

 

总分:95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好效果、部分达成预期指标且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四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90%(含90%)、90-75%(含75%)、75-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4.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