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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亲情缺位,支持起诉助力抚养费落地               ——我院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时间:2025-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不让亲情缺位,支持起诉助力抚养费落地

——我院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涉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是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民事支持起诉对弥补未成年人诉讼能力的不足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根据市院统一部署,我院着力开展未成年人支持起诉工作,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近日,我院支持起诉的一起因离婚后父亲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获法院判决支持。

2025年8月15日,章某某向我院递交了一份《支持起诉申请书》,我院未检团队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通过调查了解到,章某某与赵某某于2025年2月25日经法院调解离婚。根据调解书约定,婚生女小瑄(化名)与婚生子小航(化名)随母亲章某某共同生活,调解协议未就抚养费做出约定。母亲章某某从事快递派送工作,女儿小萱刚刚考上大学,儿子小航正在读小学。今年6月章某某确诊早期癌,因身体原因工作受到影响,收入锐减,无力承担子女的学习、生活费用,多次联系赵某某请求支付抚养费均被拒。当事人向我院提出申请支持起诉后,未检团队认为小萱姐弟的诉求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于8月20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香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我院支持起诉的意见,于9月28日依法判决赵某某一次性支付小萱的抚养费,判决赵某某每月支付小航抚养费800元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

本案是我院民事检察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首次实践。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民事检察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融合优势,以能动司法回应未成年人的维权需求和权益诉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