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7日,我院与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签订附条件不起诉协助监督考察协议。
康某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因其在我县居住,所以我院协助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履行监督考察职责。